校友基金管委会
  •  章程 
     历届理事名单 
     常设机构 
     校友基金管委会 
     校友会年度报告 
     校友会大事记 
     校友分会 
     地区分会 
  • 校友基金管委会
    当前位置: 首页>>校友会>>校友基金管委会>>正文
    五邑大学校友基金章程
    2012-07-07 15:21  

    五邑大学校友基金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设立五邑大学校友基金的宗旨是团结和联络广大校友,弘扬五邑大学饮水思源的优良传统,本着自愿、互利、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广大校友支持学校办学的积极性,促进五邑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 成立五邑大学校友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属五邑大学校友理事会下属机构,接受学校财务处和审计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本基金由管委会负责募集、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本基金管委会由主任、副主任、成员等若干人组成。主任由校友理事会常务副会长担任,副主任由校友理事会秘书长担任。管委会的产生必须经过校友理事会通过,每届任期四年。管委会成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日常工作机构设在校友会办公室。

    第五条 管委会的职责:

    (一) 基金的募集和使用;

    (二) 基金的日常管理;

    (三) 基金使用的审计、监督。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管委会全体成员表决,2/3以上通过方有效:

    1、章程的修改;

    2、向五邑大学校友理事会提出管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候任名单;

    3、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使用等工作。

    第三章 基金的来源和使用

    第六条 基金来源:

    (一) 校友个人自愿捐赠;

    (二) 校友以班、年级为单位捐赠;

    (三) 校友分会捐赠;

    (四) 校友会集中组织的专项捐赠;

    (五) 其他团体和个人的捐赠;

    (六) 基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的利息;

    (七) 其他合法来源。

    第七条 基金的使用:

    (一) 资助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导致经济特别困难的校友;

    (二) 设立各项"奖助学金",奖励五邑大学的优秀学生,资助困难学生;

    (三) 特定的项目捐赠,按照捐赠者的愿望和意见定向使用;

    (四)资助五邑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改善学校教学设施,包括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

    第八条 基金使用程序:

    (一)使用者提出书面申请;

    (二)日常工作机构审核、造表;

    (三)报批。

    1、单笔经费开支在5仟元(含5仟元)以内,由管委会副主任审批

    2、单笔经费开支在5仟元至3万元(含3万元)以内,由管委会主任审批;

    3、单笔经费开支在3万元以上,经管委会基金使用监督组审核并报会长及法人审批。

    第九条 捐赠方式:

    (一) 现金捐赠可直接联系校友会办公室;

    (二)也可通过银行或邮局汇款。

    第四章 基金的管理

    第十条 本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参照《五邑大学接受社会捐赠资产的财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基金的募集和使用要经过管委会审批。本基金由校财务处代管,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接受审计监督。

    第十二条 本基金只用于符合本章程宗旨的活动和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 管委会对定向资助的接受资助者使用资金的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如果发现不按规定协议使用资金,有权减少、停止或收回资助的资金。

    第十四条 校财务处每年提供基金情况年度报告,由管委会的日常机构负责在校友网发布。校审计处每两年对校友基金进行审计,并向理事会报告,接受校友的监督。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二〇一二年七月八日起执行,解释权属于管委会。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