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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填报校友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的通知
    2018-06-01 10:54 校友服务中心 

    各学部(院):

    由于各单位的人事变动,原有的校友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需要重新填报。按照相关规定,校友工作负责人由一位学院领导担任,具体负责学院校友工作的开展,并指定一名学院校友工作联系人,负责与校友服务中心做好工作对接,以及学院日常校友工作的联络沟通与校友活动接待等工作。(附件下载)

    校友服务中心

    2018年5月31日

    附件【校友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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