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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邑大学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2023-03-22 浏览次数:

为做好五邑大学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学校工作部署与要求,结合学院数学学科特点、招生计划、生源信息等具体情况,特制定该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按需招生、综合素质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以“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为原则,统筹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学位点负责人等有关负责人组成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要求设置复试命题组2个,复试专家组1个,复试保障组1个,具体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三、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预计安排在2023年3月下旬,复试具体时间和复试名单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注:复试和录取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接收相关信息,如无法联系者当自动放弃处理。

四、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在本年度初试成绩上国家A类理学线的考生中,根据拟招生人数,按照差额复试的原则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我院当年招生指标的120%。

五、复试方式和要求

(一)复试方式

本学科专业均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复试,考生复试环节严格执行“三随机”原则。

(二)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参与复试时提供以下原件材料供审核

1.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往届生交验毕业证及学位证、境外毕业生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

4.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交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准备招生专业目录上要求的相关材料

6.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及入伍前学历有关材料原件各类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文件规定);

7.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8.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9.签订《五邑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

10.其他反映学业水平材料(全国数学建模竞赛、数学竞赛等比赛的获奖证书,学术论文等)。

上述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以上材料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复试前提交电子版材料至邮箱:wyusxy@163.com(文件名称:考生编号(15位)+考生姓名;文件格式:PDF文件)。入学后,我校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内容

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分为笔试(100分)和面试(200分)两部分。

1.笔试:采取线下以试卷的形式考察学生的数学综合能力,考察内容为常微分方程(50分)、复变函数(30分)、近世代数(20分)三门课程综合,合计100分,考试时长2小时。

2.面试:面试内容包含专业基础知识、英语和其他三部分。具体如下:

1)专业基础(100分):考生随机选择题号作答(此题号下含数学分析和高等代数题目各一题);

2)英语 (50分):考查考生英语听说读等能力;

3)其他(50分): 考察考生专业知识,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尤其切实加强诚信评判,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凡发现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四)成绩评定

1.复试成绩评定办法:笔试成绩以卷面分数呈现;面试成绩为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导师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取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构成复试成绩。

2.总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成绩。

(五)同等学力考生

加试《实变函数》和《初等数论》两门课程的笔试,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执行。考试时间每门科目为1.5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六)体格检查

根据五邑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项目要求,拟录取考生自行到所在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和顺序

首先录取推荐免试攻读生,其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当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指标余额,可接收调剂考生,同一批次调剂考生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总成绩相同时的录取顺序按照初试专业课一、初试专业课二、复试笔试和复试专业基础成绩高低顺序规则进行录取。

因放弃拟录取资格、体检不合格取消拟录取资格的名额,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单科低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者;

5.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要求者。

七、保障和监督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学院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招生录取信息,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信息把关和解释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复试巡视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过程中将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旁听面试等措施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三)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四)联系方式: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招生联系电话: 罗老师 0750-3296590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招生联系工作群: 640512594(QQ)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纪检委员电话:刘老师 18688506262

学校研究生学院招生电话:陈老师 0750-3296951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750-3296291

本方案经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通过,由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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