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内容
审核学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不包含承办部门自主招标项目)。
所需材料
1. 招标文件初稿(学校招投标中心负责人签字纸质版)
2. 《五邑大学采购申请表》(原件)
3. 《五邑大学采购项目立项审批表》(原件)
4. 《五邑大学采购用户需求书》(原件)
5. 《五邑大学采购预算审计意见表》(如有)
6. 至少三家供应商的报价单(非工程相关货物类)
7. 其他相关资料
工作流程
1. 审计处接收学校招投标中心提交的送审资料,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如资料有缺漏退回招投标中心补齐后重新送审。
2. 审计处审核招标文件,3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计意见表,并将全套送审资料返还招投标中心。
3. 招投标中心根据审计意见修改招标文件,定稿在挂网前送审计处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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