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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药创制” 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2019年02月14日 点击:[]

校内各单位:

广东省科技厅已发布2019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药创制”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常年有效,采取“集中申报集中处理”与“常年申报分批处理”相结合的方式。2019313日前提交的项目将作为首批启动组织项目(学院提交截止时间),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320(学校提交截止时间)。

二、支持力度

详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

四、申报要求

1. 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在国家、省级科技计划信用信息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涉案信息中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有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 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应符合申报指南有关要求。

五、联系方式

1. 省科技厅:

(1) 社会发展处(专题业务咨询):班武,联系电话: 020-83163908

(2) 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020-8316333883163469

(3)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综合性业务咨询):司圣奇,联系电话:020-83163838

2. 学校科技处/社科处,杨庆强,3296181wyukjc@126.com


附件:

1. 2019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药创制”重点专项申报指南

2. 技术就绪度评价标准及细则

3. 高质量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指引


科技处/社科处

2019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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