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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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第四批江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7年08月29日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江门市科技局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第四批江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须是申报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申报的资金使用要符合《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江门市级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管理的意见》(江科〔201396号)等财政科技资金管理规定。属产学研结合项目必须附有产学研合作协议书。具体指南另有要求的,一并遵循。

(二)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专题,不得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有逾期未结题的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以及产学研合作协议不落实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三)各学院(部)负责本学院(部)的项目组织申报工作,须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择优向学校汇总推荐。

(四)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http://pro.jmsc.gd.cn/jiangmen.jsp)注册用户名(申报单位选择主管单位为所在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并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等申请资料。申报书中项目组主要成员要亲笔签名;五邑大学为项目承担单位,且有其他单位联合申报的,合作单位须同时在申报书规定的栏目加盖公章。网上申报书经江门市科技局(成果科)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申报书PDF文件进行打印装订。

二、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6份(独立分装),由学院(部)于2017101212时前送交科技处/社科处,并同时提交推荐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1份(见附件2),汇总表电子版发wyukjc@126.com

三、申报受理部门与日期

项目申报材料的受理部门是江门市科技局成果科。项目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报材料的起止日期为2017831日至929日,项目申报材料的网上审核的受理起止日期为2017930日至1010日,纸质件受理截止日期为20171016日。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学院(部)在指定截止时间前组织学术分委员会指导并审议项目申报内容,科研管理员审核并提交项目申请。


附件:

1. 2017年度第四批江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 市(区)推荐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科技处/社科处

2017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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