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主任和专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作者:时间:2020-04-24点击数:

一、系主任和专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系是学院的二级教学管理单位,系主任和专业负责人在院党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对分管教学的院领导负责。系主任和专业负责人应结合所在系和专业的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开展工作,其中系主任主要负责系(专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专业负责人主要负责系(专业)的建设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路线,落实学院的各项方针、政策、决定、决议,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主持所在系的教学管理工作,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以及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3.负责制定教学、师资培训、实验室建设等工作计划,配合学院组织实施。

4.主持制订本系的教学改革和发展规划,加强专业建设,主持申报新专业,制订和修订各专业教学计划。

5.主持审定使用教材和教学大纲。对无统编教材和教学大纲的学科,组织专家进行编写,保证编写进度和质量。

6.审定任课教师资格和审批任课教师的教学任务,督促检查各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7.主持教学经验交流活动,组织听课,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加强对教学过程(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监督和评价等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8.定期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工作进行检查,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不断提高他们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9.主持并召集系务会议,研讨解决系内的重大问题。

10.完成院领导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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