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长办公会议题及材料报送工作,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会议议事质量与效率,根据《五邑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校办发〔2016〕2号)文件精神,现就校长办公会议题及材料报送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根据《五邑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第十三条,拟上会的议题应当做好前期论证和前置审查。
(一)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
(二)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
(三)属于学校专门委员会职责范围的议题,应先通过各专门委员会讨论,提出明确意见。
二、对拟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均须由提议部门填写《五邑大学校长办公会议题概要》,并报送分管校领导。概要应当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内容包括:议题背景情况(议题简述、调研论证情况)、制度依据、提请校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提议部门建议方案等。凡属出台规章制度、政策性文件等,议题材料需包括起草缘由及依据、征求意见的范围和过程及意见采纳情况、主要特色亮点等;若是对原有制度进行修订的,要说明其异同。 会议原则上不研究汇报材料准备不充分的议题。
三、凡属于《五邑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规定需要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分管校领导应在《五邑大学校长办公会议题征集表》上签署意见,连同《五邑大学校长办公会议题概要》一并于会前5个工作日送交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汇总议题及材料后报校长决定是否列入校长办公会议题。
附件:1.五邑大学校长办公会议题概要
2.五邑大学校长办公会议题征集表
五邑大学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