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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江门市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报名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8-29点击数: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关于“帮助初创企业经营者提升素质能力”的部署和相关工作安排及省《关于2016年度广东省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报名的通知》(粤人社函〔2016〕2496号)的]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工作,我市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在总结2015年工作的基础上,将择优选拔30名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2016年度的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在江门市登记注册3年内(2013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登记注册)的小型微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简称初创企业)等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领导职务,且于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每户初创企业申请参加培训人员限1名(申请参加人员须保证有参加培训时间)。已参加过2015年度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的学员及其所在企业的其他人员不得再报名参加。

重点选拔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带动就业效果好且创业历程具有较好示范作用的初创企业经营者。获得过创业比赛奖项或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受过有关部门表彰(评选为创业先进典型者)或已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内容

培训计划按基础课程、创业实务、新兴技术三个模块,其中开设15门理论核心课程,授课60学时;实践教学安排3次企业参访,5次小组研讨。

(二)培训方式

本项目培训利用学员业余时间,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教学中采取课堂讲授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研讨与自学相结合,实地考察与交流对接相结合、学习与分享相结合等多种形式。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计划安排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期间进行,其中每月上课三至四个晚上或二个周末,参观考察与对接交流穿插进行。培训地点安排在五邑大学校内及企业现场教学点。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标准为10000元/人,培训费用由省财政全额负担。学员在校培训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为了保障培训质量,严肃课堂纪律,学员报名时须向五邑大学缴纳2000/人的保证金,待结业后全额退还

(五)结业证书

学员按规定完成学业的,颁发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制作的《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结业证书》和承办机构培训证书。

(六)后续服务

获得结业证书的学员,可优先推荐参加优秀创业项目评审、创业大赛等活动,优先享受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场地支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参加承办机构或相关单位发起的校友交流活动,共享相关创业资源对接服务平台。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6年8月29日—9月19日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选择五邑大学研修班(班次:20160116),并统一通过网络方式报名。每人限报1个项目1个班次,重复报名无效。

报名网址:http://www.gdhrss.gov.cn

网络报名通道开通时间为8月29日0时至9月19日23时59分。报名者直接登录以上网址,点击“2016年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飘窗进入报名页面,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广东省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学员报名申请表》扫描件(见附件3)、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扫描件、身份证明扫描件等。

(三)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五邑大学对学员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于9月26日前将拟录取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确认和缴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资格审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参训学员名单,并在网络报名系统公布,五邑大学根据公示结果办理报到和缴纳保证金,缴费统一通过银行转账,转账时请注明“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姓名”。逾期未缴费和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资格,从其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增补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五)报到

学员须带上报名资料(《广东省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学员报名申请表》原件、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3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在承办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到及领取保证金收据。承办机构对纸质材料查验、复核,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培训资格。

广东省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学员报名申请表 五邑大学研修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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