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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办《关于202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4-01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要求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文明祭扫专题教育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清明节放假时间:2020年4月4日—6日,共3天,涉及线上教学课程停课不补。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强化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继续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师生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等信息排查及报送工作。

2.加强师生安全教育。要教育引导广大师生自觉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注意安全防护,按要求佩戴口罩,减少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着重教育引导学生增强文明祭扫意识,清明节期间不返乡、不跨区域祭扫,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倡导居家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文明简约的祭扫方式;学习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理解、支持和服从、配合当地政府关于清明祭扫期间疫情防控的工作安排;增强防火意识,遵守防火有关规定、破除不良用火的旧俗,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3.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勤处要进一步落实卫生防疫措施,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食堂安全管理工作。校园安全保卫处要继续做好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审核登记工作,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的治安巡逻。学生处要加强学生管理,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管理服务工作。

4.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学校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校园安全保卫处、后勤处等部门要做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党政办公室值班电话:6113,学生工作部值班电话:6251,校园安全保卫处值班电话:6110;后勤处值班电话:6171,医务所值班电话:6146,水电维修中心:6688)。



党政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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